江铃汽车7月17日晚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16日审议批准以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及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太原重汽)的全部股权。
根据该协议,江铃汽车将受让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持有的太原重汽20%的股权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太原重汽8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太原重汽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重型卡车的生产和制造。
公告称,本次收购的资金将全部使用本公司的自有资金。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及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太原重汽项目外,无其它重卡业务,因此本次收购不构成同业竞争。如上述交易能达成,可使本公司较快进入重卡市场。